(2015)台仙执民字第137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孟祥雨、陵县德顺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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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 01- 20 访问次数:


 

浙江省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人民法院

  

 

孟祥雨、陵县德顺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李敏、姜守志、周秀娥、姜乐腾、姜乐涵与你们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台仙执民字第13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陵县德顺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鲁N86539-NM877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一辆以清偿债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五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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