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召开2016年半年度非遗保护工作会议
台州市召开2016年半年度非遗保护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6- 08- 12 访问次数:


台州市2016年半年度非遗保护工作会议7月13日在市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为总结2016年台州市上半年的非遗保护工作情况,明确下半年全市非遗保护工作方向和目标。会议由市文广新局王敏处长主持,各县(市、区)分管局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及非遗保护工作者共21人参加。

与会同志就上半年非遗保护工作情况分别作了总结和交流。局王敏处长针对全市上半年非遗保护工作情况,从非遗名录申报、非遗传承、非遗宣传展示、非遗对外文化交流、非遗传承保护五方面做了总结,部署了下半年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计划。

会议针对浙江省文化厅非遗处下发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指数评估指标数据(2015年度)》台州市各县(市、区)的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李秋宁就评估指标数据进行了分析,认为台州市除名录体系中的排名稍微理想外,保存保护、传承传播、事业保障、队伍建设四大体系的评估数据均不理想,并重点分析导致台州、县(市、区)各项分数低的原因所在。

为进一步贯彻《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李秋宁主任对《二个办法》中的重点进行解读,明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保护与传承职责,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落实传承考核机制,探索非遗保护工作规范化。

最后,市文广新局韩芳副局长在听取各地工作交流后, 对各县(市、区)上半年在名录申报、活态传承、场馆建设、宣传展示、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文化礼堂,以及探索可持续工作机制等方面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大家在人手少、经费少、工作要求高的情况下,继续努力小步快走,稳步前进。

韩局对下半年工作及今后一个阶段的非遗保护工作提出四方面的要求:

一、对非遗保护工作现状要有清醒的认识。通过非遗保护发展指数的横向比较,大家要总结经验,查找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与不足的地方,分析本地区非遗工作上存在哪些短板,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信心,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使台州的非遗事业在质与量上有一个明显的提升。这是大家应该思考并需要为之而努力。

二、非遗保护工作要从广度向深度转变。非遗工作者要更多思考非遗保护传承如何与现代生活相联系,如何走进人们生活,在注重非遗的文化内涵挖掘同时,注重非遗的外在表现形式,让非遗更加时尚,让广大市民更多的接受非遗,并参与到非遗的保护行列中。

三、非遗保护工作要在发展中实现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离不开创新融合,发展理念要创新,传承机制要创新。非遗保护传承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融合,探索与文化创意、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学校教育等领域进行多方位的融合,研究非遗保护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使非遗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延续生命,并出发挥应有的文化作用和精神影响。

四、明确目标,狠抓落实。非遗保护量多面广,要分级分类开展工作。当前要疏理出本地非遗保护工作中的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方案。非遗中心工作要去行政化,非遗工作也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思考如何扩大有效服务,更好满足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的需要。(市非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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