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 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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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 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8-08-28 10:17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围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总要求,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联合审批、责任明确、精简高效、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优化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项目审批服务协调机制

   (一)设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联合办公室(下称:联合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政府办事大厅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二)设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下称:投资项目窗口)。投资项目窗口由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的行政审批科长(窗口主任)或业务骨干人员组成,代理中心纳入投资项目窗口运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1、联合办公室职责:做好项目审批可行性认定,确定是否进入审批环节;指导、协调做好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解决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专题召开项目审批会诊协调会议。

会议由县政府办事大厅管委会牵头召开,视项目情况,报告项目联系县领导或分管县领导参加。

2、投资项目窗口职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要求,投资项目窗口与相关窗口做到无缝对接,全程做好审批事项办理及代理代办工作。项目受理后一律进入政务服务网办理,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联踏联审牵头单位职责:县发改局负责平台外投资项目的联踏联审牵头工作;平台内(县经济开发区、县科技产业园、县神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投资项目由各平台负责联踏联审牵头工作;县政府办事大厅管委会负责协助牵头单位组织审批人员做好联踏联审工作。

二、优化审批程序

  (一)办理运作。投资项目审批采取“一窗受理、全程帮办、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方式,严格按照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进行办理,项目业主向投资项目窗口递交申请书,由联合办公室认定之后,进入审批服务环节。企业投资项目从完成土地招拍挂起至施工许可证办结止为审批服务阶段。企业投资项目职能部门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项目业主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时限不超过82个工作日,全流程限时办结不超过9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1、一窗受理。项目业主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向投资项目窗口递交申请书,投资项目窗口一次性告知审批各环节所需材料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与项目业主建立电话及网上信息互通,做到统一受理申报材料、统一按责分办、统一送达批准材料,使项目业主无需再跑多个审批部门及窗口,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办理。

2、联踏联审。实行联合踏勘,组织审批人员参加现场踏勘、联合会审,并在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投资项目联审单上作出明确意见。实现并联审批,采用容缺受理,每个项目审批环节不互为前置,签署审批时间不受前后限制。项目办理过程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同步办理;施工图规划、绿化、人防、消防等开展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可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开始;环评拟审批公示可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2个工作日后开始。项目审批前期,项目业主要委托中介机构在土地招拍挂公告期间启动建筑方案编制和勘察设计,确保审批同步推进。

3、统一缴费。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收费标准清单,明确投资项目窗口做好项目审批收费代理,开设专门账户,投资项目报批规费由投资项目窗口按标准一次性结算预收,再转给各部门单位。涉及平台内项目由平台负责一次性结算预收,再转给各部门单位。

4、统一出件。投资项目窗口汇总审批人员办理的证、照及批复材料统一送达至项目业主。

   (二)精简审批前置。减少审批材料,建立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2),明确项目审批前置材料39项和后补材料16项。实现基本材料通用,项目业主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盖章)等材料,制作成文本抄送各相关审批人员,原件材料送发改窗口建档。实现程序材料共享,各审批人员分别将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相关资料上传县政府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审批共享盘,相关审批人员根据各自所需自行下载。

   (三)优化审批事项相关审批职能部门深入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对每个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受理标准和审查标准。投资项目窗口对所有审批事项再优化再融合,并编制格式一致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真正让投资项目审批加速度。   

三、推行批建联动

(一)推行预审批制度

项目预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投资项目窗口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承诺,主要包括申请事由、缺件名称、补交补正时限、违约责任;涉及中介服务办理的相关手续由项目业主自行或由其自愿委托给投资项目窗口代理。投资项目窗口依据实际情况通知牵头单位组织联踏联审,联合办公室在出具明确联审意见后,提前介入咨询、辅导、审查、审核,并出具预审文件。出具的预审文件应当明确仅用于办理后续预审批手续,未转为正式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条件符合要求后,将预审批手续转为正式审批。

(二)推行“桩基先行”

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推行“桩基先行”。单体建筑面积(含地下)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建筑工程,在完成建筑定位图和桩基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经县建设规划局认定,进行桩基施工。

(三)推行“一事一议”办理模式

列入“一事一议”的重点投资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室外地坪以下工程允许边审批边施工。

1、项目开工前业主需提供规划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提供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县建设规划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对工程施工图进行同步审查确认。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或平台必须作出在施工至工程室外地坪时要办齐相关手续的承诺。县建设规划局须提前介入对室外地坪以下工程的质量监督。

2、凡工程初步设计、水保方案、环境评估、节能评估等须中介机构出具手续的,投资项目窗口提前介入审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提高中介服务效率

(一)推出竞争机制。具有执业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都可进入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从事中介服务活动,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及时在中介服务信息网上公开。业主单位原则上采用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可自行选择中介机构,但必须按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投资项目审批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事项目录(见附件3)布的内容作出服务承诺。

(二)制定便捷措施。根据项目影响程度、建设内容复杂程度,制定相应的简易操作办法。行政审批部门要将中介机构完成文本制作时间、专家评审、部门会审、听证时间以及业主正常材料补正时间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强化服务时限控制,提高全流程审批效率。

   (三)开展信用评价。中介机构要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诚信履诺。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的监管,每年年底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在中介服务信息网、有关媒体进行公布。同时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三年内不得承接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五、 加强督查考核

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为审批服务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协调有序、主动服务,确保审批服务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使投资项目的审批服务效果得以体现。县发改局要做好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工作。县政府办事大厅管委会要督促投资项目窗口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并对项目审批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报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各派驻机构对审批服务进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审批服务完成出色的进行表彰。对无故不参加专题协调会议或联踏联审的、对审批事项没有做好代理代办的、对没有进入政务服务网办理的、对没有按照承诺时限办结的等情况要进行约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对业主单位有投诉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经查实的等情况要进行问责,有效推进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同时建立绿色项目审批“服务指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对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

附件2: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3: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事项目录




信息来源: 中国·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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