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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 2018- 09- 12 19: 42 访问次数:

9月11日下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会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吕中明分别向民政局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华芬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县政府副县长陈旭峰参加会议并讲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陈美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0日至6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肯定近年来民政事业发展所取得成绩同时,对县民政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馈,主要是:政治意识不够强,未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坚决有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担当精神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力度不够;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费收缴不规范,长时间未发展党员;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人事制度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工作作风有待加强;一些惠民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不够深入;没有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内部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随意性大,监管存有漏洞;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和服务采购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把关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五是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杨华芬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局党组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落实好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要强化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要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整改主动性,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反馈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增强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副县长陈旭峰对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县民政局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坚决防止“过关思想”。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查严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要强化责任,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倒排时间节点,严把整改质量,层层传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三要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取得长效。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拾遗补缺、堵塞漏洞。

陈美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巡察组对县民政局的反馈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完全接受。针对反馈具体情况,将细化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理,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一件一件明确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要主动担当,推进工作;以搞好整改落实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第二巡察组、民政局党组进行了三方签字背书。

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民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近五年来退居二线和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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