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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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0 10:55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心旅游度假区)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周年来发生的沧桑巨变,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参赛作品须反映我市改革开放40周年的巨大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台州职工风采,弘扬宣传正能量。

二、征稿对象

全市职工。

三、征稿时间

2018年9月13日——11月25日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职工原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彰显地方特色、职业特点。

(二)书法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八尺,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要附析文。

(三)美术作品:限国画、水彩作品,作品边长最大不超过200*200cm。

(四)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投稿作品格式统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5M。作品一律报送电子版。合成照、拼贴照不得参赛。

(五)参展作者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年龄、性别、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摄影作品备注在文件名)。

五、参赛方式

(一)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参赛作品汇总后,统一寄送至市总工会宣教与网络工作部。市直单位参赛作品直接寄送至市总工会宣教与网络工作部。摄影作品一律要求电子文档,发送至开发区电子邮箱:353172690@qq.com。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参赛作品报送总数不少于20件,其中书法作品和美术作品各不少于5件。摄影作品每人限投5幅(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主办单位对来稿均有展出、出版等权限。所有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的由作者本人负责。凡参赛者,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的诸项规定。

(二)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进行表彰。


附件:1、“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汇总表

    2、“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作品登记表

 

 台总工办〔2018〕34号: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doc

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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