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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4737798117G /2019-86862 发布机构: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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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 2019-01-07 19:19 访问次数:

  12月20日,我县召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县经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常青,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胡松卫,县办事大厅党组成员、副主任胡荣形,经信局企业科科长陈丽芝参加发布会,介绍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基本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我县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的优惠是否和省里政策保持一致?
 
  答:我县为进一步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力度,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第六条制定了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的第十五条,该条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A类、B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幅度分别提高到100%、80%。
 
  记者:我县此次减负政策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第十一条:2019年12月31日前,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费率下调50%;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之间的统筹区,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现行费率下调20%;可支付月数不足18个月的统筹区,现行费率不下调。
 
  我县参考省政策第十一条以及本地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制定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第七条,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除一类行业外,其余各类行业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
 
  记者: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改革方面,我县是如何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的?
 
  答:我们具体从三方面优化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通过“标准地”出让制度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在县经济开发区、神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旅游度假区的规划范围内,全面实施“标准地”出让制度,明确和规范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和企业投资项目申办承诺事项。
 
  通过提前介入审批或者备案来提升审批速度。一是在区域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对区域内落地的投资项目实行降级审批或备案,大大压缩审批时限。二是开展设审同步。引进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抽调4名工作人员进驻定点办公,实现业主、设计单位和图审机构之间的当面、即时沟通,有效解决了以往双方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三是提高中介服务效率,引进台州绿盾联合体进驻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设立办事处,承接“多评合一”咨询等业务,并及时与业主及相关审批部门做好项目的沟通。
 
  通过代办来保障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服务质量。组建由8名专职人员、14名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专职、高效的政府代办队伍,从项目签约落地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为企业投资项目代跑代办,做好与项目业主、部门间的沟通协调。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


作者: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新闻网

信息来源: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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