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1024执609号护照作废裁定
(2019)浙1024执609号护照作废裁定

发布日期: 2019- 02- 12 访问次数:


浙江省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浙1024执609号 

    申请执行人应军海,男,1977年7月24日出生,住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双庙乡公平村大园9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7707245575。

    被执行人俞洪亮,男,1985年12月19日出生,住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横溪镇桥亭村临石路81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851219037X。

    被执行人崔金华,男,1982年7月27日出生,住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白塔镇下崔下宅村景星大道93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4198207272176。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1024民初5075号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崔金华持有普通护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押被执行人崔金华持有的普通护照(证件号码:EF1160384)限被执行人崔金华10日交出逾期将宣告上述证照作废。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官焕云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代 书 记 员  王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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