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他提前退休,时年48岁,远没到正常退休年龄。
他比廉政公署的成立早了整整六年。
后来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1974年2月15日,廉政公署正式挂牌,直属港督管辖,手握独立调查权。
廉政公署成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已经逃到英国的前总警司葛柏抓回来受审。
葛柏在1975年被裁定两项受贿罪成立,被判入狱四年。
而吕乐,早在葛柏倒台的六年前,就已经把香港的一切甩在了身后。
廉政公署后来还是找上了他。
1976年,通缉令发出,此后三十多年里一直有效,使他成为香港通缉时间最长的在逃者。
那张通缉令发出去的时候,吕乐人在台湾,在北市敦化南路的豪宅里,喝茶,见客,偶尔出门散步。
要说清吕乐这个人,得先弄明白1940年的香港是什么样子。
那一年,二十岁的吕乐从广东海丰偷渡到香港。
家里穷,祖辈都是渔民,战乱年代逃难求生。
刚来的时候什么活都干过,在码头擦鞋,在街头拉人力车,在餐馆洗碗,在天桥底下卖报纸。
拉人力车那段日子尤其苦。
香港的三角码头是潮州人的地盘,吕乐是潮汕人,投靠同乡好歹有人照应。
力气活不算什么,难的是没盼头。
每天拉完车数铜板,数来数去都不够吃一顿像样的饭。
1940年,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找上了他。
香港警方在那时候招人极难,没人愿意当警察——那是个被人看不起的行当,香港人管警察叫“差人”,跟古代衙役一个档次,工资低,还累。
招不到人的时候,警察就在码头附近“抓壮丁”,看谁不顺眼就威胁没收人家的营生工具。
吕乐的人力车就被盯上了。
警方告诉他,要么当警察,要么车没收。
他没得选。
就这样,一个拉车的穷小子被硬塞进了警队。
吕乐进了警队之后,发现这地方比他想象的还烂。
英国人在香港的殖民统治,最上面是一群住在山顶、和香港本地人几乎没有交集的英国高官,中间是勋贵和买办,最底下是广大的华人群体。
警察的地位处于最低层,偏偏又是维持这套体系最要紧的那根螺丝钉。
英国人当甩手掌柜,买办们没能力管事,警察干最累的活拿最少的钱。
结果呢?大家伙儿从老百姓身上揩油。
警察向商贩收租,跟黑帮别无二致,抓了人就等家属送好处才放。
吕乐这个从底层爬上来的年轻人,对这套游戏规则看得很透。
他从巡警做起,后来进了刑警队。
跟黑帮打交道的时候,吕乐展现出一种跟他的出身不相称的实用主义。
他没有像那些外籍警察一样把黑帮当成纯粹的打击对象——他知道那是打不完的。
战乱年代,大量大陆移民涌入香港,走投无路的人加入黑帮,这不是抓几个人就能解决的事。
吕乐的办法是谈。
他跟黑帮头目约法三章,你在我地盘上做什么生意我不管,但不能过界,不能搞出大规模火并损害治安,闹大了大家都没好处。
黑帮按月交钱,保全他们的营生;吕乐拿钱,给政绩,还社会一个表面的太平。
这种玩法,让他迅速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
真正让吕乐在香港警界站稳脚跟的,是1955年和1956年接连发生的大事。
1955年,黑帮14K在香港立足不久。
这个组织的来头不小,头目多是国民党军官出身,势力范围内完全自治,港英政府拿他们没办法。
吕乐盯上了一件事:14K一百多号成员在钻石山一所学校搞什么“群英大会”。
他带人悄悄摸了进去,一网打尽,动静不大,但各路人马都看在眼里。
这一下,吕乐升了高级探目,名字开始在黑道上流传。
紧接着是1956年的双十暴动。
那年10月10日,14K的人在九龙搞事情,挂旗、抗议,最后演变成大规模骚乱。
台湾方面派了特务过来支招,暴徒人数最多的时候到了三万人,整个北九龙几乎失控,商铺被砸,车辆被截,任何人要通过都得交钱买旗。
吕乐在这个节骨眼上被委以重任。
他对黑帮的路数太熟了,从打击到谈判全程参与,暴动被镇压后,他立了大功,被提拔为新界区总华探长。
这两件事,把吕乐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警推到了香港警界的核心位置。
吕乐在警界的晋升路径,跟电影里的演绎有不少出入。
电影为了戏剧效果,把他描绘成通过考试考入警队,一步步爬上去的励志典型。
但现实是,1940年那会儿他根本没得选,是被逼着穿上了那身制服。
不过有一点电影没夸张——吕乐确实有股聪明劲儿,而且知道在关键时候找对的人。
老探长陈立(有资料写作“陈丽”)是吕乐的第一个贵人。
1951年,陈立提拔他做了探目,把他从普通警员里拎了出来。
吕乐心里有数,逢年过节必定去拜会这个老领导,铁打的规矩一直守到陈立去世。
1958年,香港警方正式设立华人总探长职位,全港就两个人能当上这个头衔。
吕乐赫然在列,成了名副其实的华人在香港警界的最高职位。
那时候他38岁,站到了别人一辈子都够不着的顶点。
这个时点很有意思——1956年他才刚当上新界区探长,仅仅过了两年就晋升到全港最高华人官职,升级速度快得惊人。
至于“四大家族”的说法,吕乐晚年自己否认过。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什么四大家族、黑社会一手遮天都是电影夸张,黑帮再凶,也要看警队的脸色行事。
黑帮一旦做大就会摆脱警方控制,这个道理吕乐比谁都清楚。
所以他手底下的黑帮都被捏得死死的,既能从中抽水,又不会真让他们翻了天。
吕乐在那年代坐稳华人总探长的位置,还有一个不可复制的优势——关系网。
他的堂姐嫁给了新义安的龙头向华炎,向华炎的哥哥就是电影界大名鼎鼎的向华强、向华胜的父亲向前。
吕乐本人跟向家的来来往往一直没断过,新义安的人闹了事,他直接跑到九龙城寨找向前,事情基本都能解决。
不过吕乐自己后来澄清过,堂姐嫁人的时候,他已经做到了探长,不是靠裙带关系上的位。
但这话能信多少,各人有各人的判断。
吕乐能从一个被收买的小警员变成收买别人的大探长,根本不是靠电影里演的正义或什么“为人民服务”,而是因为他太清楚这套殖民体系有多靠不住。
英国人眼里,稳定大于一切。
香港是东方的枢纽,是英国人割开东方帝国后卡住的一个钉子,只要能赚钱,只要不出大乱子,底下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吕乐正中下怀。
他手底下管着全香港大部分刑警,权力之大让外籍警务处长都不得不给他几分薄面。
传说每有新上任的外籍警务处长到任,不去“拜候”他,他就放松破案工作以示回应,直到对方亲自来“拜候”为止。
这种玩法放在今天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不可想象。
但在那时香港,没人觉得哪儿不对。
港英政府对吕乐的贪腐一清二楚,但他们不能说破。
为什么?因为吕乐用他的话讲,叫“维持了社会稳定”。
黑帮在他的规划下各安其位,地盘划定,规矩定好,不打架不火拼,街上反倒比之前消停了不少。
这种短暂的平静,建立在整个法制系统全面崩塌的前提下。
警察不再为法律服务,警察成了法律本身——谁给钱谁有理。
吕乐控制下的黑道,说白了就是一个巨大的收税机器。
黄赌毒的收益按比例上供,吕乐和几位探长拿大头,余下的按照职级分给全体警员。
整个警队从上到下都在吃这笔钱,所有人都绑在同一条船上,谁敢往外说?
有传言说,吕乐手下的大小警察根本不用亲自抓人。
需要破案了,直接找黑帮老大要人——“你交几个小弟出来,我结案交差。”
这种操作模式完全颠覆了刑侦的基本原则,但放在那时特殊的背景里,竟然成了一种“效率”。
黑帮乐得丢车保帅,警察乐得破案领赏,真正的受害者是谁,没人关心。
在没有任何监督机构牵制权力的那个时代,警察和黑帮之间的勾兑,变成了一套精密运转的、高效的、自上而下的集体分赃体系。
那套体系能维持那么多年不崩盘,原因其实也简单——英国人的治理思路从根本上就是错的。
港英政府高级职位大都由英国人担任,“英人治港”是殖民地时期获得天然合法性的口号,但这帮英国人压根听不懂粤语,也搞不清黑帮的来龙去脉,他们需要一个华人中间人来做信息的过滤器。
吕乐就是那个中间人的极致版本。
他让英国人觉得香港在他的“照管”下没出大乱子,同时又让黑帮觉得跟他合作更划算。
两边的信息差,就是他给自己留出的利润空间。
今天回头看这段历史,杜叶锡恩女士在她生前所撰的著作里讲得很直白:殖民制度下的警察、司法机关、政府贪腐成风,与三合会性质的黑社会沆瀣一气、鱼肉贫民。
那不是某个人的道德缺陷,是殖民统治的必然结果。
吕乐的财富数字,是研究这段历史绕不开的话题。
“五亿探长”这个外号是怎么来的?据说是在他最风光的那些年,坊间流传他的身家达到了五亿港币。
这个数字有多大呢——1960年代的香港市中心,一套普通住房的房价不过区区几万港币,五亿港币可以在香港最繁华的地段买下上万套房子。
吕乐后来亲口否认过。
他在台湾接受媒体采访,说:“有五亿就好了!”
老头的语气里有种被夸大其词的委屈。
但廉政公署给出的数据跟他的说法对不上。
80年代廉政公署调查并冻结吕乐在香港的资产,当时就冻结了八层楼宇和超过八百四十九万港币的存款,资产总值超过一千万港币。
请注意,这仅仅是80年代廉政公署能摸到的那部分。
吕乐在1959年到1968年间就已经以父母的名义在香港各区用现金购入总值三百多万港币的物业,其中包括整幢大厦和位于筲箕湾道的整栋旧楼。
当一辆人力车夫每天挣的铜板还不够吃顿饱饭时,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吕乐的敛财规模有多大。
另外,新义安大哥向华炎是他堂妹夫,警署上下通过贿赂与分赃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吕乐在1968年提前退休之前,账面上的一切都是干净的——至少在被查出来之前是这样。
他用亲人名字登记房产,把大部分资产分散在父母和妻子的名下,银行流水做得分毫不差。
一个吃这碗饭的人,当然知道怎么把碗洗得干干净净。
这一点上,他的警觉性高出同时代的同行至少一个身位。
1968年,香港社会已经暗流涌动。
贪腐引发的民怨越积越深,1966年和1967年的两次大规模骚乱让英国人开始重新思考他们这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统治方式有无可持续性。
吕乐嗅到了变化,那年他才48岁,以“个人原因”提前退休。
出人意料的是,他是真的退了。
干干净净地从警队里走了出去,从此再不碰任何公务。
1973年,在廉政公署挂牌成立前一年,吕乐带着家人先移居加拿大。
第二年在廉政公署通缉名单上看到自己名字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台湾,并且在那之前就为自己找了足够硬的靠山。
吕乐向台湾情报系统提供他们在香港无法轻易获得的第一手情报——香港的社会形势、英国人的动向、警队内部的运作模式。
1969年,吕乐到台湾拜见“副总统”兼“行政院长”严家淦。
那场会面里,吕乐拿出了一个九十度的深鞠躬。
这张照片后来流传出来,令人印象深刻。
吕乐在严家淦面前弯腰九十度,不是因为他胆小或自卑,而是因为他太清楚在不同牌桌上应该用什么姿态。
香港那套黑道白道的玩法拿到台湾上层政治权贵面前不好使,他手里的筹码只有三个:钱、情报,还有一张够厚的脸皮。
会谈桌上的核心交易内容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但结果明明白白——吕乐获得了在台湾的定居权。
吕乐一生重视关系网建设,但跟香港另一位风云人物跛豪——大毒枭吴锡豪的交往,在不同材料里说法不一。
坊间传言吴锡豪都要给吕乐打下手,吕乐后来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了这个说法,说自己跟吴锡豪不过是普通交情,没那么深。
但不管怎么说,黑白两道都给他面子这话不假,四个当时的黑帮——新义安、14K、和胜和、潮州帮,基本都跟他保持了合作甚至服管的关系。
四大探长里,吕乐是公认的头号人物。
蓝刚比吕乐晚四年入行,但胆子大、混得开,勉强能跟吕乐平起平坐;韩森需要吕乐提拔;颜雄直接是吕乐的跟班。
从这个位置退下来,等于把自己从权力的暖房里扔进一场没带伞的暴雨里,但吕乐偏偏做到了全身而退,钱没少,命没丢。
吕乐在台北定居的几十年过着深居简出的日子,每天梳着整齐的公务员西装头,约几个老友喝茶聊天。
豪气不减当年,却不复当年那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张扬。
2010年5月13日,吕乐因胃癌在加拿大病逝,终年91岁。
他逃了一辈子,最后死在异国他乡,没坐过一天牢,资产里能追回来的那部分,还不到他在香港买房买车购置奢侈品花出去的零头。
香港人对吕乐的评价从来不是一边倒的。
有人惊叹他从码头拉车穷小子做到华人总探长的逆袭够传奇,像是一夜之间老虎变枭雄的巅峰爽文剧本;有人指着鼻子骂他是一颗腐蚀了整个社会的毒瘤。
抛开吕乐个人不谈,四大探长用一套非法方式换来短暂社会稳定、降低黑帮对普通市民的直接伤害是事实,但这套平衡终究是殖民统治下的畸形产物。
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来自港英政府本身。
他们需要吕乐式的人物来维持“稳定”,所以对吕乐的贪腐长期装聋作哑。
一个讽刺的对照是,前港督葛柏一个人也搞过百万级别的贪腐,那个数字跟吕乐比起来根本不够看,但葛柏的案子直接促成了廉政公署的成立。
英国人不愿意让一个港督倒台太难看,所以葛柏案必须处理;华人探长们的案子,能拖就拖,能不管就不管。
这就是那时香港的真相:最高级别贪腐者坐在山顶的白房子里,底下的执行者在中下层烂成了一锅粥。
吕乐在这锅粥里搅了二十多年,最后留下一个让后来人怎么评都评不透的背影。
今天的香港跟那个时代之间的距离,用天差地别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廉政公署成立四十多年来,坚持“调查、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硬是把一个贿赂成风的社会变成了全球最清廉的地区之一。
廉政公署的独立运作模式——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不受任何其他机构管辖——保证了它能真正动真格去查任何人,包括曾经的华人探长们。
葛柏案是廉政公署打响的第一枪,但它的枪口从来没有离开过警界高层的名单,四大探长的案子至今仍写在廉政公署的案件目录里。
今天的香港警队也不是当年的警队了。
到2025年底,香港警务处成立了170多年,已经从殖民时期的殖民工具演变成为一支拥有超过3.65万名专业人员的纪律部队。
2025年11月油尖警区捣毁洗黑钱集团的行动,从立案调查到抓捕归案,全程依法推进,没有任何人试图干预。
办案人员一条线索一条线索地追,从账户流水下手,锁定涉案集团头目名下没有资产没有存款却过着极奢生活之间的矛盾点,实地布控,拿到法庭手令后才开展突击搜查。
这是六十年前吕乐时代的警队绝对做不到的事。
不是技术能力达不到,是根本没有人想过去做这件事。
吕乐手下的警员宁愿直接找黑帮头目要人交差,也不会花精力撬开真实的证据链。
把两段历史并在一起看,吕乐不是一个简单的“好人”或“坏人”标签能概括得住的人。
他的底子是穷苦出身,吃了足够的苦,也经历了足够多的屈辱。
熬出头后,他选择了一套在他看来“现实”的玩法——与其对抗这套殖民体系,不如利用它的崩坏给自己捞实惠。
他同时代的很多人走了跟他一样的路,只不过走得更快、更烂、更不懂得适时收手。
吕乐不同。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知道什么时候该弯腰,知道什么时候该彻底离开。
在距离九十度弯腰过去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再回看那张照片,人们的观感变了。
严家淦早已不在,敦化南路的豪宅也已不是豪宅,只有吕乐九十度鞠躬的姿态定格在某个档案馆的某个角落里,成了一整段被掩饰、被修饰、被电影化、最后又被重新记起的殖民历史的结尾画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