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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暂行)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非保密的各类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信息公开栏目和本单位的门户网站(http://scjg.zjxj.gov.cn/)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城北西路286号)查阅索取本局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xj.gov.cn/)和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scjg.zjxj.gov.cn/)是主要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城北西路286号;联系电话:0576—87755621;邮箱:xjgsj87755621@163.com;办公时间:县政府统一工作时间;邮政编码:317300。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中国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渠道向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http://www.zjxj.gov.cn/index.php/forms-post?mid=2)。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于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尽快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机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局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仙居县国家税务局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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